5日,收到B公司的拒付理由书,原因是商品与合同不符。经查,发给B公司的商品确有质量问题,经协商决定每双运动鞋折让10元,共折让货款10 000元,增值税1 300元,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冲减应收款项,这个分录如何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