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战的老师咨询一下,12月份企业工资欠发,比如元月发放12月欠发工资并多发一个月工资,可否计入12月个人所得税一次申报?如果这样12月的工资总额将高于扣除数,但合入全年综合所得就低于全年扣除数,如何样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