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亏损,在之后会计年度弥补,但是弥补年限不可以超过五年.
2、亏损,指收入总额扣除各项税收之后,小于零的金额.
3、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今后的会计年度结转,结转年限限于5年内.
4、注意: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可以算作当期所得税的亏损.
5、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可以算作当期所得税的亏损.
企业弥补以前亏损后交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弥补以前亏损的所得税处理写分录吗?
答:企业按税法规定,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
弥补亏损是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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