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学员问答> 个税税种认定征收代理方式如何改成代扣代缴
学员提问

个税税种认定征收代理方式如何改成代扣代缴

时间:2020-09-10

个税税种认定征收代理方式如何改成代扣代缴
个税税种认定征收代理方式如何改成代扣代缴

**** 发布

5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勤奋的学员你好,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个人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来讲,它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1)、对于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其个所税由其供职的单位代为扣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52号)第三十六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之规定,对条款中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自行申报
更多

相关问答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

参与提问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发表您的观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