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综合所得汇算的话: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个税汇总的可不可以在自然人纳税系统那里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