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以前年度汇算清缴时把”投资收益\"作为应税收入了汇算清缴时未作调减处理。此部分“投资收益”是符合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请问再做2019年汇算清缴时可不可以把以前年度作为应税收入的“投资收益”合计作为调减项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