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刚从事会计的工作,月初找了一家公司,不是很正式,以前的会计不是很专业。有些分录看得我很疑惑,有空时,能帮我理一下吗,谢谢!虽然在基地学完了手工账,但是感觉实际工作很多不规范。 公司营业执照上写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民用建材、钢材、装饰材料;产销;服装(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但是公司实质是以收租做为收入的,以前的会计做外账时写分录是: 收租金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样写分录合理吗?应该怎样写,我很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