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学员问答> 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学员提问

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时间:2023-05-16

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 发布

3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当年不在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预缴分配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次年起由总机构分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更多

相关问答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

参与提问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发表您的观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