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学员问答> 即征即退的收入需要在当月进行计提吗?
学员提问

即征即退的收入需要在当月进行计提吗?

时间:2023-03-22

即征即退的收入需要在当月进行计提吗?
即征即退的收入需要在当月进行计提吗?

**** 发布

3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即征即退的收入需要在当月进行计提吗?

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所以,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属于政府补助,应记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而增值税直接免征、直接减征虽不作为政府补助,但属于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应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科目。

即征即退的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即征即退的相关核算,仍应按照增值税的正常核算程序进行,即在取得收入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算相应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后在收到退来的税款时,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更多

相关问答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

参与提问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发表您的观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