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学员问答> 货物在什么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学员提问

货物在什么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时间:2023-07-13

货物在什么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货物在什么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发布

2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货物在什么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4000+4000×17%) 4680

贷:原材料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借:在建工程(5000+5000×17%) 5850

贷:原材料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2.企业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比如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价值同样为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也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3]A企业原材料发生非常损失,其实际成本为75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775

贷:原材料 7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500×17%) 1275

更多

相关问答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

参与提问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发表您的观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