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学员问答> 销售货物增值税率需要根据产品调整吗?
学员提问

销售货物增值税率需要根据产品调整吗?

时间:2023-07-04

销售货物增值税率需要根据产品调整吗?
销售货物增值税率需要根据产品调整吗?

**** 发布

2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销售货物增值税率需要根据产品调整吗?

产品行业类型不同,涉及到的销售货物增值税率也有可能不同.通常情况下,销售货物增值税率调整,有关部门都会出台相关文件通知.例如以下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遇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更多

相关问答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

参与提问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发表您的观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