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学员问答> 应交税费余额是借方如何调平?
学员提问

应交税费余额是借方如何调平?

时间:2023-05-07

应交税费余额是借方如何调平?
应交税费余额是借方如何调平?

**** 发布

3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应交税费余额是借方如何调平?

月末借方余额分以下几种情况(年度没有特别的结帐规定):

一、本月没有预交增值税(即“已交税金”本月没有发生额),也就是进项大于销项,这是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这样的情况不需要进行帐务处理,借方余额留待下月继续抵扣;

二、本月发生预交增值税,本月预交的增值税大于本月实现的增值税(本月预交的增值税小于本月实现的增值税属于贷方余额,按照贷方余额处理),借方余额部分为多交的增值税,月末结帐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用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去抵减;

三、本月发生预交增值税,同时本月进项大于销项,没有实现增值税,月末结帐时,将预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用以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去抵减,进项大于销项

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不需要处理,留待下月继续抵扣。

因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结帐后,要么没有余额要么借方余额,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留待下月继续抵扣;“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为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月结帐,因此12月末按照规定进行月结就可以,年度没有特别的结帐规定。

更多

相关问答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

参与提问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发表您的观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