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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分割单该如何使用?

时间:2023-07-09

原始凭证分割单该如何使用?
原始凭证分割单该如何使用?

林**** 发布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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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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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分割单该如何使用?

单据分割,是指若干个单位共同承担一笔业务,只取得一张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因而需要将该单据分割成若干部分,以供各单位分别记账的会计行为.单据分割在有二级机构的报账单位用得较多.在日常工作中,单位在进行单据分割时通常作如下处理:一是将原始凭证复印,各单位在复印件上写上应分摊的金额批报入账;二是由取得发票单位或一级报账单位制作分配表,复印后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二级报账单位入账.笔者认为上述两种处理方式均不妥,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正常的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如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故单位在进行单据分割时,应制作一张各要素齐全的"原始凭证分割单"(式样如图1),清楚写明要进行分割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日期、数量、单价、金额、出具单位名称、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等;同时写明原始凭证分割情况,包括:本单位应分摊的金额、事项说明,并加盖保存凭证单位公章,经办人签章."原始凭证分割单"连同原始发票复印件一并使用.如果会计事项较重要,或金额较大,分割单位要求提供"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时,为了准确反映会计事项的来龙去脉,单位也应制作"原始凭证分割单",连同收据结算联一并交给分割单位.

由于"原始凭证分割单"具备了原始凭证的支出功能,所以绝非简单的单据复印或白条说明,各项手续均应完备齐全,方可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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