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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收入免税收入的会计分录

时间:2023-06-07

技术开发收入免税收入的会计分录
技术开发收入免税收入的会计分录

12**** 发布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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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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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收入免税收入的会计分录

一、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耗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这部分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但是在购进项目部分用于应税项目部分用于免税项目的情况下,对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普遍认为比较科学I约方法是采用销售额比例法,即用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应免征的税额进行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免征增值税

如果纳税人销售的项目全部属于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有两种情况:

1.如果纳税人开始购进货物或者劳务时不准备或者不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而且生产过程中其用途发生了改变,最终全部用于免税项目,即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全部是增值税免税项目,其会计处理可比照第(一)种情况进行。

2.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时已经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的生产或者销售,其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应计入采购成本,因而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减免税款等问题。

技术开发免税收入如何结转成本?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已下放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的人员工资和费用,为此投入的料、工、费,都是成本.按实际成本结转.

技术开发合同收入免交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应免征的税额进行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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