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学员问答> 收购分公司产品出口能否按视同自产进行退税申报?
学员提问

收购分公司产品出口能否按视同自产进行退税申报?

时间:2023-01-19

收购分公司产品出口能否按视同自产进行退税申报?
收购分公司产品出口能否按视同自产进行退税申报?

章飞**** 发布

3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金牌答疑老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所谓强者,拼的不是力气,也不是技巧,而是心态。踏踏实实努力,轻轻松松面对。将颤抖关在门外,让信心装满胸怀,考试尽力发挥。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收购分公司产品出口能否按视同自产进行退税申报?

我司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在广州设立分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生产销售电池。我司主要生产锂离子电池,分公司主要生产锂亚电池。现我公司从分公司收购锂亚电池,在珠海报关出口,请问能按视同自产进行退(免)税申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生产企业外购出口的允许退税的视同自产的产品,“三、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一)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二)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三)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如果你司能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则你司从分公司购进的出口货物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在按规定进行免、抵、退税申报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额及其占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的比例。

收购分公司产品出口能否按视同自产进行退税申报?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更多

相关问答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

参与提问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发表您的观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