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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处理

时间:2022-06-16

预付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处理
预付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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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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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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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初级会计证是进入会计工作的门槛,有了这个证书,就意味着你具备了处理会计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可以让你在面试会计相关工作时,获得一定的职业发展机会。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预付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

对长期挂账大额欠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时,企业同时应该准备下列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帐务处理: 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记入“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预付账款无法收回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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