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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

时间:2022-06-01

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
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

陈日**** 发布

4年前

老师回答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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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后,企业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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