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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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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目前,为了全面提高会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国家已明确规定,从事会计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初级资格证,才能上岗。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因地震发生的原材料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问题的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范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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