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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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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当今社会,要问除了学历还有什么能证明一个人能力的,那肯定就是证书了,俗话说技多不压身嘛,这就是为什么每年很多在职跟在校生都会参加很多证书的考试。各类证书的含金量也随之水涨船高。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医药公司药品存放过期是否属正常损失问题的解答。
医药公司药品存放过期属于正常损失。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纳税人生产或购入在货物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使用期限的货物,超过有效(保质)期无法进行正常销售,需作销毁处理的,可视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损失,不纳入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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