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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30
王红**** 发布
4年前
现在市场对于人才是求贤若渴,对于专业人才的能力也是非常看重,证书作为我们能力的证明条件之一,以后“持证上岗”是必然趋势。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解散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解散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如下两种,
1、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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