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未到位的股东资本金利息费用能够税前扣除吗

未到位的股东资本金利息费用能够税前扣除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4-09 16:00:1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3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茉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未到位的股东资本金利息费用能够税前扣除吗,也会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牛账网小编再次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解决此时困惑的你!

未到位的股东资本金利息费用能够税前扣除吗?

答:注册资本不到位,相当于注册资本的那部分的利息是不能所得税前列支的。

【政策链接】国税函[2009]312号《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股东可以用贷款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吗?

贷款能不能用作资本金,确切地讲,应将其分解为三个问题来回答。

其一,企业能不能用贷款作自己的资本金;

其二,股东(发起人)能不能用其入股设立的企业的贷款作自己对该企业的出资;

其三,股东(发起人)能不能用贷款作为对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

一、企业不能用贷款充当自己的资本金,股东也不能用其入股设立的企业的贷款作自己对该企业的出资设立企业必须有明确的投资者(股东或发起人)和法定的资本金。这是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的基本要求。

企业是由股东投资设立的,资本金是股东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根据,只能由股东的出资构成。企业的贷款形成本企业的债务,银行的债权,是要还本付息的。因此,企业不能用贷款充当自己的资本金,股东不能用其入股设立的企业的贷款作自己对该企业的投资款。

以上就是关于未到位的股东资本金利息费用能够税前扣除吗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费用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牛账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怎么纳税调整 下一篇:材料入库款项未付的会计分录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