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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5-06 19:12:0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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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也会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牛账网小编再次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解决此时困惑的你!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

1、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顾名思义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了。

2、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说的: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是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只是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而已。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自己商议,在赡养支出在个税附加扣除中金额或比例。

 

新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指定分摊和平均分摊如何理解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理解如下:

1。无论兄弟姐妹多少人,其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额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2。兄弟姐妹中一人分摊最高限额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3。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应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4。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5。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无论有几个老人每年只能扣除24000元(每月2000元);

6。具体分摊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以上就是关于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分摊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牛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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