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现金和委托收款的程序有哪些??
出纳和会计应当尤其注意收付现金和接受委托收款的程序及其他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收付现金的一般程序: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首先,审查现金收、付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作证,检查应填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清楚,两者内容是否一致。
其次,依据现金收、付凭证的金额,先点大额票面金额数,再点小额票面金额数。点数的过程中,一般应边点数,边在算盘或计算器上加计金额,点数完毕,算盘或计算器上的数字,应与所点数额及现金收、付凭证上的金额相一致。
最后,办理具体的现金收、付手续。
注意:点数过程中,对于成捆、成把现钞上原有的封签、封条和封纸,应暂时保存,点数无误后方可扔掉。
2.委托收款的程序
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也是企业业务中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会计人员也要进行掌握。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便于收款人主动收款,诊结算方式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该结算方式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既适用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水电费、邮电费、电话费等款项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