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低要按转让时净资产计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7-28 15:33:5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19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股权转让价格低要按转让时净资产计税?? 企业曾经发生股权转让,税局认为转让价格低,要求按转让时净资产计税,缴纳所得税。有何政策及依据?税局要求是否合理? 税务机关对于股权转让价格偏低按转让时股东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计税是正确的,有政策依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