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关税收取的滞纳金或罚款的会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5-09 14:18:5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57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昊天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关于企业关税收取的滞纳金或罚款的会计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为: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银行存款”。 对于企业迟缴关税加收的滞纳金和违反税法被处以罚款的支出,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或“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等科目核算,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企业这笔滞纳金或罚款如果发生在会计年度终了,也可以通过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