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主表各项目的确定方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4-21 14:16:1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69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现金流量表主表各项目的确定方法 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各项目的确定方法:根据本期发生的影响现金流量的经济业务确定; “坏账收回”不属于特殊调整事项,计算“销售收现”时不考虑,“销售收现”中明确地将“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加了回来,这是怎么回事,这“坏账收回”到底是加还是不加 ? 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为例: 按照教材的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面+当期预收的账款-当期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上述公式的思路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时收到的现金、收回前期销售的现金、当期预收的现金和当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收到的现金等等。当期由于发生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减少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前期核销的坏账,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企业的现金增加。 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