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上现金使用的限额是多少?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1-08-08 16:14:4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27
会计法规上现金使用的限额是多少?!这是一个考试顺利符哦,考试的人收到后会考出理想的成绩,愿你带着我的祝福,怀着一个好心情,轻松面对考试。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会计法规上现金使用的限额是多少?
《会计法》没有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会计法规上现金使用的限额是多少?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另外我们还整理了初级押题卷+高清视频讲解,满满干货!价值3002元押题卷速领,赶紧行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