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涉税处理 > 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1-06-13 15:05:1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97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淼淼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加油,加油,为你加油。福星为你照,好运跟你走,美好日子就在你前头。今天考试,将最好的运气、最好的问候、最好的祝福送给你:祝考试顺利,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面比较广.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土地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另外我们还整理了初级押题卷+高清视频讲解,满满干货!价值901元押题卷速领,赶紧行动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土地款何时能抵扣增值税? 下一篇: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差额征税可以开具专票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