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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1-11-06 18:14:3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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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吗?

一般需要的.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百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度收管理办法.

以总公司和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各级分公司为就地预交所得税的成员企业; 汇总纳专税的银行保险企业,以分行(分公司)、支行及相当于支行一级的办事处(分理处),为就地预交所得税的成员企业;

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所得税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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