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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20-01-07 08:47:22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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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4号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2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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