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12-25 09:18:48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708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详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2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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