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3〕22 号 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11-20 16:05:49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78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财税〔201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5月21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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