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1号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11-05 17:41:49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94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1号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xls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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