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11-04 15:47:55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88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doc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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