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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10-30 15:34:00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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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现对部分产品是否属于农机范围及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密集型烤房设备主要由锅炉、散热主机、风机、电机和自控设备等通用设备组成,用于烟叶、茶叶等原形态农产品的烘干脱水初加工。

  频振式杀虫灯是采用特定波长范围的光源,诱集并有效杀灭昆虫的装置。一般由高压电网、发光灯管、风雨帽、接虫盘和接虫袋等组成,诱集光源波长范围应覆盖(320-680)nm。

  自动虫情测报灯是采用特定的诱集光源及远红外自动处理等技术,自动完成诱虫、杀虫、收集、分装等虫情测报功能的装置。诱集光源应采用功能为20W,主波长为(365±10)nm的黑光灯管;或功率为200W,光通量为2700(1m)-2920(1m)的白炽灯泡。

  粘虫板是采用涂有特殊粘胶的色板,诱集并粘附昆虫的工具。

  本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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