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9]149号 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9-17 14:36:36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572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
国税发[2009]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完善注册税务师执业规范体系,明确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的业务标准,保障涉税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专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税务总局制定了《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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