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7〕123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8-13 14:53:33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93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7〕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
4.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免税出口货物情况表。
5.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