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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7〕123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8-13 14:53:33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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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7〕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

  4.小规模纳税人不予免税出口货物情况表。

  5.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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