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1306号 关于2007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8-13 14:42:04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655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07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1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2007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第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部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经过专家初评和评奖委员会终评,社会公示,2007年共评出16位获奖者,每人奖金5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07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个人所获奖金(详见附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
傅家谟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院士
广东省广州市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李惠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
教授级高工河北省保定市
刘敬党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教授级高工
辽宁省锦州市
朱伟林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朝阳区
张金带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东城区
周海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公司
教授级高工河北省唐山市
李干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朝阳区
徐水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教授级高工
北京市丰台区
刘玉书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地质队
教授级高工四川省成都市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
陈均远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江苏省南京
马永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
教授级高工北京市朝阳区
王弭力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
北京市西城区
刘敦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市西城区
周新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
公司教授级高工新疆库尔勒市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
郝守刚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教授
北京市海淀区
黄润秋成都理工大学教授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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