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497号 关于销售给日上免税行(中国)有限公司免税出口卷烟核销问题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8-02 16:14:18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98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销售给日上免税行(中国)有限公司免税出口卷烟核销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4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商海关总署同意,税务总局决定对国内卷烟出口企业经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报关出口、销售给日上免税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免税出口卷烟,准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卷烟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123号)有关规定办理免税出口卷烟核销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成功靠的不仅仅是努力,选对方法同样重要。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任务太多不知道如何分配?点击页面的做账+考证资料包,随时随地在线学,助您应对快捷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