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政策解读 > 国税发[2005]1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5]1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7-15 14:50:20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90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彩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5]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总局决定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商业零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将实行“一窗式”票表比对。为满足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管理,总局重新修订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详见附件1),同时制定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相关事项》(详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

  为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功能,总局正在抓紧进行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将统一组织实施软件升级工作。凡自行开发税收征管软件的地区,应根据以上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实现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局报告。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相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计税依据项目栏次本月数本年累计
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1  
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不含税销售额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  
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5  
(三)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6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7  
(四)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8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9  
二、税款计算本期应纳税额1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1  
应纳税额合计12=10-11  
本期预缴税额13 ——
本期应补(退)税额14=12-13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
代理人(公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为A3竖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附件2
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相关事项
    一、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一窗式票表比对内容
    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普通发票金额、税额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10、16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二、利用税控收款机开具普通发票的一窗式票表比对内容
   (一)一般纳税人
    1.申报表不含税销售额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栏“17%税率”的“销售额”乘以(1+17%),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2)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栏“13%税率”的“销售额”乘以(1+13%),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3)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栏“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乘以(1+17%),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4)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0栏“6%征收率”的“销售额”乘以(1+6%),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5)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0栏“4%征收率”的“销售额”乘以(1+4%),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2.一窗式比对内容
    用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采集的普通发票实际开票金额(正常票金额-退票金额,下同)与上述还原含税销售额加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16栏“小计”项的销售额之和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二)小规模纳税人
    1.申报表不含税销售额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1)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本月数”的不含税销售额乘以(1+征收率),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2)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5栏“本月数”的不含税销售额乘以(1+征收率),还原为含税销售额。
    2.一窗式比对内容
    用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采集的普通发票实际开票金额与上述还原的含税销售额加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第7、9栏“本月数”之和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票表比对结果处理
    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表比对结果的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的规定处理;对税控收款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表比对的处理,总局将另行发文。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成功靠的不仅仅是努力,选对方法同样重要。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任务太多不知道如何分配?点击页面的做账+考证资料包,随时随地在线学,助您应对快捷难题。

一般纳税人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国税发[2005]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 下一篇:国税发[2005]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整顿和...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