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4]11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5-27 15:58:03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624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4]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华泰安益理财型人身交通意外保险”险种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成功靠的不仅仅是努力,选对方法同样重要。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任务太多不知道如何分配?点击页面的做账+考证资料包,随时随地在线学,助您应对快捷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