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政策解读 > 国税发[2003]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表时间:2019-05-07 13:11:42 作者:晴晴老师 阅读量:61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雨神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下发后,各地反映一些征管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申请税收减免的问题

  对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开办多个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如连锁经营门店或门市部。该类下岗失业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申请减免税,其他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关于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经营活动如何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经营活动,按照财税〔2002〕208号文件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照章征收增值税。

  三、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执行财税〔2002〕208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条的政策,但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减免税的期限问题

  财税〔2002〕208号文件第五条中“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其免税的起始时间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计算。

  五、关于服务型企业兼营桑拿、按摩等项目适用政策问题

  对服务型企业兼营桑拿、按摩等不予免税项目的,企业应当将不予免税项目与免税项目收入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免税项目收入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关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比例的计算问题

  企业(经济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比例,在企业申请享受减免税资格时,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的人员比例作为预缴(预免)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在汇算清缴时,以每一纳税年度内企业(经济实体)各月实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的平均比例作为适用政策的依据,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计算公式中的职工总数包括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临时工、合同工等,但不应包括本企业的离退休人员。

  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财税〔2002〕208号和国税发〔2002〕160号等文件中规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中,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说明:以上内容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实战基地提供的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成功靠的不仅仅是努力,选对方法同样重要。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任务太多不知道如何分配?点击页面的做账+考证资料包,随时随地在线学,助您应对快捷难题。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国税发[2003]1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退税A... 下一篇:国税发[2003]1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