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8-02-05 09:56:2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2
各区县、高新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2017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各区县、各主管部门到考试中心领取,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领取点领取。
一、领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统一领取: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
2.单位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四)。
(二)个人领取:
1.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说明
1.领证时间:2018年1月29日—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考生领取证书时同时领取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附件二),领回后请按照填表说明(附件三)填写完备后存放档案。
3.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附件四:会计合格人员名单(见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