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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沂市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8-02-08 16:56:2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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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7年初级会计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到我市,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特别注意:证书领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单位驻地所在县区人社局递交办证材料)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自本通知附件下载打印,所在单位盖章,贴与准考证同底的一寸照片)一份;

2.本县区或市直单位合格人员花名册(自本通知附件下载填写打印),办证材料请务必按证书编号排序;

3.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证书领取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办证材料申报时间(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提报办证材料。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自相关证书领取通知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递交办证材料,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五、证书领取时间

各县区或市直单位在办证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两周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证书领取手续。请考生耐心等待,按照县区或单位告知的时间由所在单位及时到办证材料递交地领取证书。

六、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序号办证材料审核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1兰山区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11号楼二楼东北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39-81985342罗庄区罗庄区财税大厦16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家科0539-82432063河东区河东区东夷大街,区行政中心院内西北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楼,人事考试中心0539-83816254郯城县郯城县人防大厦14楼,郯城县人事考试中心0539-61074095兰陵县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2楼教育培训科(县政府大楼北边)157539201886沂水县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沂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39-22199597沂南县沂南县人社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5-6号窗口0539-38808058平邑县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明生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3号窗口152699672169费县费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39-211020210蒙阴县蒙阴县叠翠路189号,蒙阴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业务大厅0539-427070311莒南县莒南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人社局办公楼703室1572539590012临沭县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沭新东街18号二楼大厅东南角42号窗口)0539-21313081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234室0539-795855314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楼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39-880051215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0539-766763716蒙山旅游区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19办公室0539-525178717市直北京路33号,新临商银行大楼东临,人才规划大厦二楼西侧证书管理办公室。(市直仅受理市直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办证业务,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附件:1、介绍信格式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合格人员名单(见官网>>)

4、合格人员花名册(见官网>>)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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