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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丹东市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1-13 19:05:2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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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丹东考区)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9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丹东考区)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证需携带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1份。此表须用A4纸打印。

(二)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到丹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证书。

(三)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二寸证件照片1张(3.8cm×5.1cm),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四)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三、领证地点

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二楼考试院报名室;

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

咨询电话:0415-3192771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无效,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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