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考区2020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情况说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7-09 09:16:2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4
南京考区关于2020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情况说明
(一)考试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的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区或者工作所在区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南京市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9号至10号,7月13号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各区财政局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16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六、附表:南京市各区现场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更多详情,可点击阅读 《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