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如何填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如何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6 14:35:02 作者:张红 阅读量:1147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茉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如何填?

"工作证明"中的"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一致,均指会计人员依法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最早时间.原《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11月5日实施的新《会计法》取消了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市会计人员库中没有信息的采集对象,"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既不能早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首次发证时间(或发证时间),也不能早于全日制学历载明的毕业时间.在附件类型"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中,应上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采集对象,"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能早于2017年11月5日.在附件类型"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中,应上传人事档案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实质性证明材料(例如,有本人签名盖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表等).

打个小广告:会计实战基地隶属牛账网,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免费备考资料以及多种形式、不同价位的辅导课程供大家学习,会计实战基地组建了无数优秀的师资团队、教研团队及服务团队,成为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单位能代扣员工工资 下一篇: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要什么条件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