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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式记账法(Double entry bookkeeping)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4 16:12: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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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式记账法”的对称。对每项经济业务按相等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中同时进行登记的方法。例如,用现金购买材料时,要同时记入“现金”账户和“原材料”账户;收回销货款时,同时登记“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账户;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同时登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累计折旧”账户,等等。该方法的基本要求是,不论是发生与现金、银行存款有关的经济业务,还是发生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无关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账户中同时登记。复式记账法是由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原理所决策宾。任何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引起至少两个项目的资金增减变动,而两个项目的变动金额相等。经营业务中客观存在的这各必须现象,通过会计核算把它全面地反映出来,就需要在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等的登记。  采用复式记账法,可以全面地、相互联系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并可利用会计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试算平衡公司,来检查账户记录的准确性,它是一种比较完善的记账方法,为世界为国所通用。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曾出现过三种复式记账法,即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曾出现过三种复式记账法,即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记账必须采用借贷记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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