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钞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29 08:57:1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0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希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船料”的别称。中国元、明、清各代对商船征收的税。元顺帝时规定,1000料(料是计算装载重量的单位)以上的船,每年纳钞6锭,1000料以下递减。明宣宗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设钞关,按照过往船只的大小、长宽以及路程远近,分等收钞。这种税叫“船料”。税额开始规定由南京经淮安、济安、徐州、临清至通州(北京),每100料收钞100贯。因为估料困难,又改按船只梁头的长宽为标准,自5尺至3丈6尺分等定税,所以又叫梁头税。清代自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控制了中国海关,对外国进港的船只征船料并改按吨位计算,叫吨税。对本国船只则仍由常关收船料。1931年,国民党政府裁厘加税,撤消常关,停止船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