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9 13:11:3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凯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亦称“杂征”、“杂赋”。旧中国对正税以外的一切苛佃税收的总称。如清代以田赋、丁银为正税,对其他各税如盐课、茶课、榷酤、牙帖、当税、契税等,统称杂税。